只见这位上了年纪的老者原地渡步两个来回,然后一脸冷漠的说:“李啸天,你何时也这么妇人之仁了?”
李啸天怔鄂。
狄沙:“他们被杀是他们技不如人,你不鞭尸三百以儆效尤,反而可怜起毁我诡门威严的弱者来了?”
魔修向来强者为尊,弱者打死无怨,死了活该。
李啸天瞬间冷汗直流:“不,属下并非是为他们出头,而是怀疑江舒白……”
江舒白截断话:“师父,他们是被太微宫所杀,弟子……弟子不起眼,可能他们没有发现我是魔修,只以为我是路过的,这才侥幸捡了一条命。”
狄沙的目光自上而下,即便没有注视你,依旧会让人感到如芒在背,毛骨悚然。
“好了。”最终,狄沙只是轻飘飘的说,“正事要紧,莫要互相猜忌。”
这么赤裸裸的护犊子,无疑就是当众折李啸天这个副堂主的面子!
要是护的是什么出类拔萃的乾堂栋梁也就罢了,偏偏是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废物。
李啸天还想再说,江舒白却一脸“办正事”的坚毅态度,朝狄沙请教道:“师父,此次来岭南,是为了抓萧千帆?”
狄沙轻点头,道:“据巽堂暗探回报,萧千帆的妻子带孩子回乡省亲,今天回云溪栈,必经过观林道。”
江舒白所料没错,魔修行事简单粗暴,为了逼萧千帆就范,要绑架他的妻儿。
只是没想到太微宫快他们一步,被商羽提前救走了。
江舒白说:“没有把柄要如何对付萧千帆?”
狄沙没说话,后方有跟上来的乾堂魔修落地,并把一个五花大绑的青年扔地上。
青年所穿的白衣被染成血色,此时昏迷不醒,出气多进气少,江舒白猜测他就是萧千帆。
手下禀告道:“堂主,这姓萧的还真是骨头硬,我们对他用了十二道酷刑,他愣是不肯交出红叶。”
江舒白多看萧千帆一眼。
红叶,乃是天下攘攘皆趋之若鹜的至宝。
百年前有位大能,一辈子都在炼丹制药,被誉为药仙。而这红叶就是他自入道以来的毕生杰作。以魂培育,以血浇灌,始终养在心头处,日日夜夜拿心头血滋养。
后来药仙修行不慎走火入魔,身死道消,灰飞烟灭。然而肉身虽消散,这红叶却留了下来。
红叶总共三片,服用一片青春永驻,容颜不老;服用两片百病全消,易筋洗髓;服用三片羽化成仙,白日飞升。
如此至宝,怕是路过的蚂蚁都要垂涎三尺。无论是太微宫还是诡门,或是天下芸芸众生,都对红叶梦寐以求。
可惜,随着药仙殒命,乡巴佬不识货,沧海桑田几经周折,除了百年前诡门机缘巧合得到一片之后,剩余的两片红叶早下落不明了。
被扫把掀哪口井里泡水去了都不一定呢!
魔尊岂能不急?
现如今最靠谱的一个线索就是——萧千帆是那个大能的书童,且手里正掌握一片红叶!
李啸天说:“此事既然也被太微宫知晓了,那他们一定会来截萧千帆。”
他眼中锐光一闪,皮笑肉不笑:“堂主,依属下看,不妨就让江舒白负责看守萧千帆吧!一来,他运气好,总是能逢凶化吉;二来,他懂医术,我看萧千帆伤的不轻,别再翘了辫子,我们就功亏一篑了。”
江舒白抬起眸子,一眼看穿李啸天的心思——
他总不可能次次好运,看守人犯很危险,他又那么弱,百分之百的几率会被仙道修士杀死。
到那时,宝剑“白练”就该易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