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血衣卫的战斗力果然恐怖。
一千人,竟然打的一万多人找不到东南西北。
虽说这些叛军没什么战斗力,一旦落败便会一哄而散,但毕竟也是一万多人,接近一比十几的比例。
战争不是游戏。
不是说说,一下杀几个就杀几个的。
战场上,大家都是人,正常情况下,战术相当,应当是一比一的生死率。
杀一个,下一个你就应该被杀死才对。
虽然叛军战斗力不强,但是在一个时辰内,追击斩杀,每个人都能斩杀八个人,俘虏五个人,还是十分耀眼和恐怖的战绩。
不由得!
孙传庭看向朱慈烬的眼神中,多了几分钦佩。
细细算起来。
平阳王自幼便被针对谋害,甚至母妃都因为自身所犯过错,从而自尽身亡,这才换取皇帝的一丝怜悯,竭力抗衡重臣护下平阳王。
废物皇子!
这称号,伴随了平阳王许多年,直到就藩王后。
一切都生了变化。
血衣卫。
金狼轻骑兵。
火器。
每一样,都是帝国重器!
实在难以想象,朱慈烬是如何在太子和朝中重臣的眼皮子底下,培养的这一批重器。
若说前一段时间才刚刚招募的。
那是狗都不信。
此子恐怖如斯,未来可期。
不由得。
孙传庭心中一怔,这小子不会真的可以在一个月内,从郡王升至亲王吧?
不可能!
这绝对不可能,这得多大功劳才行?
平阳王的金狼轻骑兵,虽说战斗力强悍,但毕竟数量太少,若是遇到李自成这一类的强大叛军,势必要饮恨。
……
骑着战马入城的孙木兰,上下打量着坐在战马之上的朱慈烬,眼神中有光芒流动,一闪而逝。
不过,这一道光芒,却被一旁的丫鬟青珠敏锐察觉到,嘴角不由挑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坏笑,看来自家小姐对王爷,还是有好感的。
若是如此,就好办多了。
日后,自己只需要在小姐旁边,多多提起王爷的名号,潜意识里,便会将王爷藏入小姐的心里。
一身青衣干净利落的青珠,一双杏眼朝朱慈烬望了过去。
高大,魁梧,帅气,地位尊贵,能力出动,又是救命恩人。
多好的男人啊!
青珠觉得,若是能做平阳王的女人,对自己来说,也许就是最好的命了。
虽说现在,有实无名。
但只要小姐日后嫁过去了,自己也就无需再愁了。
……
大军入城!!
街道之上,站满了城内百姓,望着那如洪荒猛兽一般高大的红磷马,以及凯旋入城大军,还有被俘虏的叛军指指点点。
“叛军尽数伏诛了?”
“这伙叛军可是盘踞在咱们平阳府许久了,下面的县城早已被祸害的不成样子,平阳王一来就将其剿灭了,真不愧是我大明王爷。”
“平阳王真是厉害,以前朝廷也派了几次官兵前来缴匪,结果根本没太大作用,要么无功而返,要么仓皇逃走,要么叛军死灰复燃,现在可好,直接将叛军的领都给抓住了。”
“是啊,平阳王干得好。”
“平阳王威武,平阳王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