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回到沈家,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小时。
没办法,我的腿自从被教练用电棍打断后,就一直没有恢复好。
走起路来疼得厉害,使不上劲。
我已经用尽全力赶路了。
可距离沈家的这十七公里,就像是走不到尽头。
“你是真行,沈司乐。”沈司南等在门口,“我还以为你硬气的很,不打算回来了!”
“对不起。”我低着头道歉,“路上走慢了,见谅。”
在女德学院三年,我已经学会了如何低头。
不低头,就挨打。
“你走路回来?”沈司南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不会打车吗?”
我有些尴尬,用手抠着衣角,
“身上没钱。”
我在学院第一天就被扒干净搜查,一个钢蹦都没有。
沈司南亲自送我去的,他是知道的。
现在问这样的问题,还真是贵人多忘事。
也对,我只是个假千金。
他一向对无关紧要的事没有记忆。
沈司南语气缓和了些,“行了,回来就进去吧!妈妈和若若等着你呢!”
“知道了,沈先生。”
我恭敬地鞠躬,这才往里走。
沈司南一把将我拉住,
“沈司乐,故意装客气给谁看?”
我不是装客气。
2
这是三年来养成的习惯。
在收到指令后,要恭敬、服从。
我轻轻扯起嘴角,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到。”
“你…”沈司南好像很生气,眯着冰冷的眼睛审视我。
半晌后,他叹了口气,“算了,进去吧。这里是自己家,不用这么客气。”
自己家吗?
从前确实是这样。
我在这套宅子长大,夏天摘桑葚,冬天堆雪人。
这里的每个人都听我发号施令。
因为我是这里的大小姐,沈家的明珠。
沈司南那时对我说,
“乐儿,你配得上这世上的一切,只要你想要,哥都会想办法让你得到。”
正是因为他给了我这样的底气,我才那样地恣意张扬。
就连追求喜欢的人,都是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那时我爱惨了陆景,每天的头等大事就是去各个地方堵他。
可他不喜欢我,他说,“沈司乐,我不喜欢你。你能不能不要这么霸道?”
那天我哭了很久。
沈司南听说后,拿着棒球棍就要去找陆景打架。
他说,“乐儿,你别听他的!你有的是资本霸道。谁要不服,哥去揍他!”
等沈司南回来时,陆景成了我的联姻对象。
可三年前,我变成了假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