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爵的胳膊亲昵地搭在另一个身高略低的小男生肩膀上。
那个小男生看起来也像是出自于富贵人家,即使相片陈旧,也能看得出是一个肤白漂亮的小少爷。
这个男生。。。。。。
沈望尘封的记忆像是被当头敲了一棒,震得脑仁生疼,连双目也不挺摇晃,强烈的眩晕感还伴随着口腔的苦涩。
最终全部集中在他的心脏,不停地化作利刃,一刀刀切割他的心脏。
白寒书。
沈望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到这个陌生的孩子,就能准确无误地想到这个男生的名字。
白寒书。
沈望颤抖着手,将照片翻转了方向。
照片的背面,以秀气的钢笔字写着:
至我最亲爱的朋友,愿友谊长存,一辈子都不分开。
落款,认认真真地写着。
白寒书。
第36章你也多去学学新姿势啊
白寒书。
他永远记得这个名字,也永远记得这个名字的主人,在鹤爵的前半生中,充当了如何重要的地位。
有人说:【鹤爵并不是真正地喜欢你,你这个垃圾一样的东西,只不过是鹤爵捡的一条狗而已。】
有人说:【鹤爵之所以会转到这所高中,难道你从来都不觉得奇怪吗?像他那样高高在上的富家少爷,这所普通的高中能配得上他的身份吗?】
还有人说:【即使他对你有所迷惑,也不过是图你像个小宠物一样,逗一逗你,玩一玩你,直到感觉廉价的东西果真没什么乐趣,扔也就扔掉了。】
【鹤爵可是有一个青梅竹马,两人小的时候好得能穿一条裤子,白家的小少爷,连名字也比你好听,叫白寒书。】
你是多余的,你是无用的。
你是废品!
【鹤爵这个人报复心极强,尤其在意别人是否对他保持忠诚,假如有人背叛了他一次,他会狠狠地给对方上百次的回击,直到对方彻底在这个社会上无法立足为止!】
刻意掩埋的陈旧记忆瞬间被撬开一角,从内里流淌出令人窒息的污浊的液体。
其实那三天三夜之后,沈望是体力消耗最多的那个人,他怎么可能轻易比作为攻方的鹤爵跑得更快呢?
那天早晨醒来,沈望其实特别的疲劳,浑身的骨头仿佛被人拆解开来,又重新拼装起来。
可是他体能透支,真的好饿,再不适当补充点食物,可能就要昏迷过去了。
所以他很羞耻地拨打了酒店内的电话,告诉柜台,鹤少爷需要吃东西。
沈望握着电话,偷偷地看着尚在熟睡中的鹤爵。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睡着觉的鹤爵呢。
他应该,不会嫌弃初。夜给的是我这样一个人吧?
沈望羞得捂住了脸孔,依旧从指缝中窥视着鹤爵的脸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