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昆看着面前站成一排的三个大美人,心里一阵洋洋得意。
诺敏身着一袭华丽且不失庄重的宫装,举手投足间,尽显皇家公主的端庄大气,宛如一轮明月,照亮四周,
萱儿身着一袭粉色罗裙,身形娇小玲珑,透着一股灵动劲儿,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鸟,所到之处都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与朝气。
赵飞雪一袭白衣胜雪,身姿如霜后寒梅般孤绝,面庞白皙而清冷,仿佛被千年寒霜笼罩,不带一丝烟火气。
叶昆打了个响指,“出发!”
小六子已经备好马车。
叶昆带着诺敏和萱儿上了马车之后,对赵飞雪勾了勾手指,“雪儿妹妹,一起啊?”
赵飞雪俏脸冷冰冰地哼了一声,“本姑娘喜欢骑马!”
叶昆耸了耸肩膀,“其实我也善于骑马!”
“哼!少吹牛了。就你那两下子?”
叶昆坏笑着搂住诺敏,亲了一口。
“不信你问问我媳妇!”
“哎呀,一点都没正形,别让大家看见!”诺敏一脸娇羞地说道。
赵飞雪这才知道叶昆善于骑的是什么马,原来是北狄马。
她气呼呼扭过头,不搭理叶昆。
管家福伯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世子,国公的家书到了。”
叶昆拆开书信。
几分钟后,他叹了口气,“唉,这老头子,整天把心操个细碎!”
诺敏好奇地接过书信,刚看到前面几个字就“噗嗤”笑出声来。
【孬孙,你特娘的小兔崽子最近是不是整天住窑子了?老子那点家底儿都被你霍霍没了。
要是有谁家姑娘能看上你就赶紧的,别特么挑肥拣瘦,快给叶家开枝散叶。
你欠魏国公家的十万两银子,我已经卖了两处产业,替你还上了。
还有十几笔外债,我也都让人把钱送去了。你小子以后见人也不用低三下四了。
记住,你给我堂堂正正做人。
这里还有三千两银票,你省着点花,不够还有。咱家大业大,随便造!哈哈哈!】
诺敏笑着从信封里拿出一张银票,“夫君,咱们有银子花了。”
语落,诺敏发现一向玩世不恭的叶昆,仿佛变了个人,表情异常凝重。
叶昆搓了搓脑门。
看着这封任何人都会捂着肚子笑出声的家书,他却一点都笑不起来。
老头子是个不太会表达感情的人,原身对他只有畏惧,并无特殊的感情,只是在老头子身上一味地索取。
这些年来,他把一个富足的镇国公府搞得需要靠变卖产业来维持下去。
即便这样,老头子依然想方设法满足他那些荒唐的物质需求。
这就是溺爱,前世很多人都说老人溺爱孩子是错误的,但这些指手画脚的人肯定岁数都不大,体会不到老人的心态。
他们经历了一世风雨,变老的同时,更懂得珍惜,更知道人世间最可贵的就是亲情。
他们的付出从来不奢望回报,只要看着晚辈平平安安,他们就打心眼里开心。
叶昆能体会到老头子如山般的慈爱和暖人心扉的亲情。
在前世,身为孤儿的叶昆年轻有为,功成名就,但却无法体会到这种真挚,温暖的亲情,这是他一辈子的缺憾。
原主就是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傻逼。
现在他全都想起来了,老头子常年在边关,原身从一张白纸开始,被各大世家公子哥忽悠着吃喝嫖赌,流连于烟花之地。
现在想想,当时那些家伙就是要把原身带坏,可原身傻了吧唧,不但毫无察觉,还把家里的钱都拿出来供那些家伙挥霍。
到后来,原身彻底成了脑子不好使的傻逼纨绔,镇国公府的钱也被挥霍得快要见底,那些家伙的使命完成了,就对他弃之如敝履,跟他划清界限,还到处说他傻逼,造谣他是欺男霸女的恶少。
叶昆很清楚,那些小崽子就是各大世家派来从根儿上铲除叶家的人,怪不得后来没人杀他,因为没这个必要了。
他那个时候的状态跟死了没什么区别,或者说比死了更有价值。
还记得第一次债主上门讨债之时,老头子那种刚强了一辈子的人,平生第一次气病了,足足休养了三个月才能下床。
而原身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不但没在床前尽孝,还每天偷跑出去鬼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