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居住地圈起来,以免野兽半夜袭击。
当然,还有最大的可能,是恶人跑来偷家。
这种饥荒年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要想把日子过下去,这个懒可偷不得。
他忙得脚不沾地,就像个不知疲倦的机器。
云秀偶尔抬起头来张望一眼,总会有片刻的恍惚,一度怀疑外面的那个男人是不是换人了,要不然,怎么会变得这般让人陌生。
但是不得不说,这个状态的男人,真像个回头的浪子。
如果能一直都保持这个样子,那该多好啊!
因为分了神,手中的针不小心还扎了手指一下,不由得“啊”地轻呼出声。
这只是一种吃痛后的本能反应而已,过去也不是没有被扎过。
云秀自己都没太当一回事,只是小心翼翼地去挤血,不让其污染这个狐狸皮毛。
哪里想到,赵威的耳力会这般的强劲,隔着那么远的距离竟然也能听到动静,放下手中的活就跑了过来。
“咋地了?媳妇,你没事吧?”
赵威很快就看到那纤细的手指头上,圆滚滚的一滴血红珠液,心里有些紧张,想也不想一口含了下去,用力吸。吮起来。
云秀被吓得不敢动,被动地承受着这种罕见的亲密时刻。
直到那手指头没再冒血,赵威这才道:“都怪我没注意到,屋子里面没有灯,费眼睛,这个活儿暂时别做了,等我把屋子修好再说。”
云秀见到针线蒌子被收走了,看了一下火上吊着的汤锅,此时里面煮的是米饭,还在再等一下才能吃上,于是道:“我总得做点啥,我帮你一起干吧……”
一直坐着火边烤火,她会有浓浓的负罪感,觉得自己是吃闲饭的。
赵威看着她固执的样子,于是将身上的狗皮袄子再一次脱了下来:“你把这个穿上,还有这个帽子也戴上,我就让你帮忙。”
此时,赵威身上穿的可不是过去又脏又破的,还长满了虱子的,而是在集市上买的现成的,都是全新的。
不光是他,云秀也是一身新衣。
至于老旧的衣裳,云秀太过节俭,说啥也舍不得扔,将其丢在一旁,打算天暖和的时候,就将其浆洗干净,以备不时之需。
昨天晚上他忙了一大晚上,都是在烧水洗漱,好方便治疗隐疾,这是作为军人保持的良好卫生习惯,他可不想在身上,再见到虱子了,实在是恶心。
被这一身装备裹得密不透风后,云秀总算是能走出小棚户,开心地帮着拾掇起来。
赵威就一直在劈竹子,而她则负责搬运竹子。
这一根竹子也才只是比小孩腿粗一些而已,撑死了三十多斤,女人的力气用来搬运的话,正好合适。
二人默契十足地干了一会儿后,赵威看了看天色道:“行啦,就暂时歇一下吧,咱先把饭吃上,填饱肚子再说。”
没有热水洗手,条件就是这般简陋,只能用干净的雪搓搓手,二人平静地用起了新家的第一锅饭。
云秀吃着吃着,突然来了一句:“爹娘还不知道咱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如果知道的话,怕是要伤心得吃不下饭吧。”
赵威默不作声地扒饭,心情有些沉重。
在原主的记忆里,赵父是个愚孝的人,分家这种事情如果有他在场,怕是要拼命地磕头以死相逼,求那薄情的娘收回成命。
更不要说,是绝对不会在断亲分家协议上签字画押的。
“等明天,你和我一起去接他们回来吧。”
新家的建设,要注意的事太多,他还是太年轻,对这个地方的了解也不太深刻,有个老人在一旁指点,还是能少走一些弯路。
而且,那点老角麂的肉,可架不住四个成年人吃上几天的。
既然在冥冥之中继承了原主的身体,那就要代替对方,好好地在这个时代活下去。
只是没有想到,这一趟简单的出行,又会生出一番风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