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念暴力的拍了下景霖的后脑勺,“得了,混蛋,你别像她的内心恶魔,叨叨叨的了。”
蒙莎不可思议的眼神在宿念和景霖之间转,最后落在宿念漂亮的侧脸上,纳闷地问:“你是怎么忍受他的?”
“他长了一张不错的脸。”宿念耸耸肩膀说,“实在忍受不了时,可以亲两口,或者扇两下。”
蒙莎烦腻的说:“你们真恩爱。”
宿念沉默了,他实在是不忍心对一个女孩说她眼瞎的。
景霖笑露出两排闪亮的白牙,侧着宽阔的肩膀,朝后竖起拇指:“说得对。孩子的眼是雪亮的。”
把垃圾星的战乱忽略掉,它其实挺适合孩子的。
你能在路上捡到许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地雷的碎壳、各种型号的子弹、炸毁的无人机、充满战争意味的锅碗瓢盆、缝补过度的衣服……像是一座博物馆性的游乐园。
要是配个风趣幽默的讲解员,孩子一定能学到很多。
宿念是半个流浪儿,垃圾星堪称是他小时候的最爱,有他童年梦想得到的一切!
他的神经崩了下,觉得垃圾星特别适合蒙莎,肯定比在诺瓦和星河享福强。
车开了一会儿,宿念想着蒙莎的教育问题,就像大家长看中了为孩子选择的幼儿园般,由衷的感叹:“垃圾星真适合你。蒙莎,你是个智慧的孩子,你选择留下是正确的。”
景霖夸张且无声的笑了。
蒙莎愣了愣,问:“我的宝,你是认真的吗?”
宿念点点头,小巧的嘴角愉悦的笑,整张白面都熠熠生辉,“真的。”
蒙莎:“……”
他俩是真的般配,一对神经又傻瓜的ao拍檔。
不过,蒙莎是真的想留在垃圾星。
她去过星河和诺瓦,知道那里是什么样的安稳和平,那里的孩子是多么的聪明伶俐。
出于报仇的信念来讲,混乱的垃圾星是最佳的选择,它虽然是落后的,但有别的地方没有的、被冰冷的科技掩盖住的野蛮血腥。
她喜欢这种滋味。
一些话她没有说,引导父母走上死亡的,是她,是她对狂暴的喜爱;是她把父母从草原,带到垃圾堆、死亡场的。
她一家三口本来是去投靠十老大,但半路被十老大的敌人逮住,她不知道十老大早倒台了,喊错了将要投靠的阵营,全家就遭了祸害。
快到集合站点,一处加油站,蒙莎下了车。
宿念把车上的食物、衣服、武器和钱都给了她。
东西都被宿念抢先给了,景霖没什么好给的,就把遮光的破哈雷镜给了她,说:“活到你能戴上这副墨镜的时候。”
“我会的!我还会戴给你看的!”蒙莎把大好几号的哈雷镜,别在了领口处。
“再见。”宿念挥了挥手。
蒙莎也抬起了胳膊,但不是挥手告别,而是指向宿念塞在上衣兜里的瞎眼兔子玩偶,问:“你能把兔子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