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坐在梧桐树底下的摇椅上乘凉,常桉蹲在我的脚边卷起我的半截裤脚,在查看我小腿上的疤掉落的情况。
“哎哟哟,这是做什么?”
常桉见黎千初来了放下我的裤脚,起身行了礼,就去给她搬椅子。
全程没有多看她一眼。
我有些好笑,常桉似乎自己琢磨出来,我对他和黎千初的态度有些不寻常之后就下意识躲着黎千初了。
“别打趣了,我腿上的疤痒得厉害常桉替我瞧瞧。”
我们熟悉之后免去了这些俗礼,我示意黎千初坐,看着她藏在身后的手笑着问。
“给我带什么了?”
黎千初笑着将手里的莲蓬拿出,随后递给我。
“莲蓬!”
我看着那一大捧轻笑着说。
“还真没少摘,御花园池子里的莲蓬不会都在这儿了吧。”
黎千初常年待在军营和大老粗们混在一起,性格爽朗。
她边剥,边说:“我真恨不得全薅了。”
“宋叶云明天要组织一场赏荷宴,后宫众人都得参宴,我从小参加这些宴会时就不理解,我自己不能上园子里瞧,非得宴会那天瞧吗?”
我听得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隔着书时,我虽也了解她,但我没有见过这样鲜活的黎千初。
她是我笔下创造出来的人,却又不全是,她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的娇憨少女心事,她的美好不是三两文字能够拼凑出来的。
笑完,我猛地想起原书中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