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时晴不加思索:“五月初二。”
她之所以会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从此以后,这一天便成了她的生日,每年一进五月,她便会从白鹤山回来,一是过端午节,二是庆生。
虽然她是孩子,庆生也只是端秀宫里的一桌酒席,可是她很开心,
话一出口,赵时晴便察觉到萧真竟然按着她的肩膀!
“把你的爪子拿开!”
萧真怔了怔,慌忙把手收了回来,藏在背后。
赵时晴冷哼一声:“深更半夜,孤男寡女,田间地头,动手动脚,居心叵测!”
不愧是萧小肃的哥哥,天选挨打人。
萧真忙道:“抱歉,不好意思,对不起,无意冒犯,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
天呐,活了两辈子,萧真还是第一次被人当成登徒子。
赵时晴冷笑:“我记仇,这事没完,我记住了。”
萧真。。。。。。记仇?什么意思?
赵时晴又哼了一声,回归正题:“说吧,什么事让你这么激动?”
难得啊,自从她认识萧真,这个萧真就和活死人一样,可是刚刚,她分明感觉到了萧真的兴奋。
萧真看着她,月光如水,冲淡了赵时晴脸上的青涩,凭添了几分柔婉,而萧真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另一张脸,那是一个面容模糊的小女娃,像个脏兮兮的破布娃娃,被一群狗围在中间。
狗?
萧真刚刚想到狗,便听到一声猫叫,接着,一只猫不知从哪里窜出来,跳到了赵时晴的肩头,挑衅地看着萧真,似乎在说:这个肩膀是你能按的吗?
刹那之间,萧真想起了京城那漫天的乌鸦,想起了刚刚那只小鹰,赵时晴,她好像天生便与动物有着不同寻常的亲近。
就像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娃,她除了眼盲,身上还有很多伤,可唯独没有被狗咬过的伤痕。
那些狗不是想要伤害她,而是保护?
他缓了缓,对赵时晴说道:“十年前的四月初五,我去往白凤城,途经青庐县,在路边的竹林里看到一个满身是伤的盲眼女童,女童大约四五岁的样子,当时她身边围着一群野狗,我的侍卫赶走野狗,救下了那个小女童。
当时小女童受了伤,于是我们就把她送到一个郎中的家里,并且留下诊金,委托那名郎中为她寻找家人。”
说到这里,萧真长舒了一口气,缓缓说道:“如果那个女童是你,那么便是我识人不清,把你送进了火坑,那名郎中定然不是好人。”
赵时晴整个人全都石化了,她张着嘴,看着萧真怔怔呆,好一会儿,她才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你是说,十年前,你救过一个小女娃,那个小女娃是我?”
萧真点点头:“结合你对自己来历的猜测,我怀疑那个小女娃就是你。”
赵时晴直勾勾看着萧真,如果目光有穿透力,萧真的那张假脸已经千疮百孔。
“是青庐县?”赵时晴问道。
萧真再次点头:“严格说来,是青庐县通往白凤城的一条小路上,不是官道,因为当时我是趁着我父母不在府里,偷跑出来的,时间有限,所以那天我花了五两银子,才打听到有一条近路可以通往白凤城。”
“那你还记得那条路吗?”赵时晴迫不及待地问道。
“记得,而且我现在的四名侍卫当中,有两人就在当年跟我一起去白凤城的随从之中。即使我有记不清的地方,他们也会记得。”
毕竟,当年他也只是一个年仅八岁的孩子,小孩子虽然记性好,可是童年记忆会随着成长渐渐淡去。
下一刻,萧真的衣袖便被扯住,他低头看去,一只白生生的小手正紧紧抓着他的衣袖。
“把你的爪子拿开!”
赵时晴一怔,连忙缩手。
萧真:“我记仇,这事没完,我记住了。”
赵时晴:好尴尬。
但,只要自己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别人。
赵时晴满脸堆笑,看着萧真的目光就像是在看活菩萨。
“萧大公子,不对,甄公子,有缘千里来相会,咱们竟然在这小小的农家小院里见面了,这就是缘份啊!”
萧真:“深更半夜,孤男寡女,田间地头,动手动脚,居心叵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