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後,我打算离开星洲。
曼莎拿着我首饰换的钱,帮我买到了回英格兰的船票。
她拒绝了我一同回英格兰的邀请。
「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我会给你写信的,我是说找那些会写字的人代笔。嗯…放心,如果找到了,我会在信封上画一个红色三角。」她比划着名,徒步送我去港口。
「嗯。如果有机会,我会来看你的。」我又看见几个陌生男人想来找曼莎的麻烦了,於是将她的手握起。
她有些不好意思,想抽出手却没成功:「咳咳…你在船上睡一晚,明天凌晨就启航。」
我点点头,登船的前一刻才松开手。
她朝我摆摆手,一副轻松的模样让我去船舱。
我不忍看她,也只能继续向前。
「安妮——」
不顾旁人目光,她站在码头大声呼喊:「你相信我吗——」
我转过身,更不会留意夹板上人们的看法,也朝她喊:「相信——」
曼莎似乎对我的反应很惊讶,她怔了怔,笑出眼泪来:「我会救你的!我一定能救你——」
那晚,我几乎彻夜未眠。
我未曾料到,十年後的今日,自己还能如此笃定某件事。
听着生生不息的海浪声,我合上双眼:「姐姐,我相信她。她会成功的。」
不,她已经成功了。
她救了我。
而我,我也已经离不开她了。
次日,我下定决心回去找她。我想带她回英格兰,不论她是否愿意。
可遍寻多个我们经常居住地小旅店,并未发现她的踪迹。
我找上了她口中曾经提到过的俱乐部,却仍是无果。
我在担忧与惊慌中度过了一日又一日。
直到,一张报纸刊登了两起凶案。
「口红……」我几乎要晕过去,强忍着又重新读了一遍。
是曼莎,这个人……是曼莎没错。
我几乎忘记了呼吸,一度喘不过气,最後最後,才看清其他词语。
「丢手绢……」
我念着这个词,念了无数遍。我在大街上又哭又笑,跌跌撞撞不知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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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巷看清男人的脸时,我险些愣在原地。
丢手绢者,这个杀我亲人与挚友的凶手,长相多麽熟悉。
他似乎也认出了我,一把夺过我手中的匕首,阴笑着:「十年不见,小妹妹。这次又是来救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