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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阅居>她肯定会改的女尊番外 > 第26章(第2页)

第26章(第2页)

那天唐晴没去网吧,自己拎着书包吊儿郎当地往家走。

路过小胡同时,见到一群校外的女混混正堵着两个穿着七中校服的人。

她们学校的?唐晴挑挑眉,停在了巷子口。

还有人敢在她的地盘欺负七中的人?

雌性动物总是有领地意识的。

并非唐晴多想替别人出头,她只是不能让别的女人在她的领地撒野罢了。

於是唐晴先是给自己的小妹们发去消息,让她们快些过来支援。

接着扬声喊了一嗓子:「住手!」

然後把书包单手甩到了左肩上,帅极了,完全装到位了。

她先礼後兵。不过那群人并不吃这一套,直接上手。

唐晴也不是好惹的,她很少亲自动手,但打起架来不要命,像只脱笼的疯狼。

寡不敌众,身上挂了点彩,好在姐妹们及时到来。

打走了那群校外的混混。

巷子里那两个人,一个胖得流油,瑟缩着蜷缩在墙角,身上还有女人的尿液。

被侮辱得不轻。

不过衣服裤子都穿得好好的。

估计是那群女人看他是个肥猪坦克不感兴趣,欺负一顿抢了钱就将其放在一边。

也亏在这个胖子在,拖延了时间。

不然那群女人肯定要轮着把李毓秀玩了。

小巷子有些偏僻,没什麽路人,李毓秀死了都没处说理。

唐晴就这样在李毓秀还没被强女乾的时候碰巧救下了他。

自那之後两人日日混在一起。

唐晴还带他学会了抽菸喝酒逃课泡网吧。

有时带他出去打架,那些小妹们也会管他叫上一句「姐夫」。

这也是唐晴为什麽那般喜欢刘意。

带坏好学生,是会上瘾的。

这种快感别的恋爱给不了她。

後来呢……

李毓秀只读了一年就回到大城市去了。

唐晴当时年少轻狂,爱得热烈丶奋不顾身。

她追上李毓秀,拉着他的手说:「留下来好嘛?就当是为了我。」

可李毓秀只是摇摇头扒开了她的手,说:「我们本身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现在我要回家了。」

唐晴不敢置信地晃着头,「那这些日子都算什麽?耍我吗?」

李毓秀淡着脸,「我们只是朋友而已。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在一起这类的话。」<="<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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