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停霄自己也承认,以前简直是一条疯犬。
十多年前,清泉与他闹分手,他当然死不答应,为了留人,弄得身边朋友跟着一起乌烟瘴气。最後清泉人直接被逼急,跑到国外去了。
如果他当时智一点,同清泉未必会跑到万里之外,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却又在异国他乡忽然发现自己怀孕,她当时该多麽无助。
要是向停霄当年不疯,同清泉只是与他分手,但回到百川修养,肚里揣了小生命他总能偷窥到,一年两年求不到复合,但至少能照顾她们母子,陪同尘长大。
向总幻想了一下,「你幼儿园丶小学的时候,一定很可爱。」
同尘被这形容恶心了一下,他撇脸看向窗外,嘴里轻嘟囔,
「我以前就这样,不爱说话了。」
同尘想表达的意思是,他从小就不讨巧,不像路千里嘴甜爱笑,同尘能坐在角落看书半天都不动一下的。而且因为太过聪明,以至於同清泉还怀疑过同尘是不是阿斯伯格综合徵。
清泉带尘尘去医院检查,确诊话少文静的懒孩子一个。
同清泉放心了,不是自闭或者阿兹伯格综合症就好,不爱社交就随小孩去了。
向停霄开着车,往校外驶,听见同尘的话,笑道,「那想想就很可爱。」
同尘不他了,耳朵微微泛红,好像生气炸毛的小猫。
别想用这种方式讨好他!
在妈妈不接受向停霄之前,同尘有权利保持冷淡。
任由风在耳边丶脸颊穿梭拂过,同尘坐在副驾驶看着飞速後退的街景,眼睛像一潭平静幽深的湖,被吹起丝丝涟漪。
租房子丶搬家时的疲倦,单身母亲遭受的流言蜚语,这些同尘能逼着自己不要反覆拿出来回忆鞭尸,但它们确实存在过。
来到百川之前,有一次他半夜发高烧,妈妈一个人抱着他坐在医院冰凉的板凳上,流下滚烫的泪水在同尘手臂上,好烫,一直烫到同尘心里去。
同尘确信自己才是全世界最爱同清泉的人,他一个人也会对妈妈好,可同清泉有再次追求幸福和信任爱情的权利。
车开出去没多久,向停霄找了停车位泊车。
他匆忙下车,把车钥匙丢同尘怀里,笑着说,「我去买的东西,你在此地不要启动。」
同尘,「。」
没一会儿,向停霄拎着一大袋锡包装回来。
同尘鼻子动了动,是小龙虾,麻辣味儿的。
向停霄上车启动,心情不错地对他说,
「以前你妈妈很爱吃这一家的,她还不知道肚子里揣着你的时候,心情不好了也要来吃。」
向停霄的意思是,同尘还是个未成形的孩子就吸收过这份营养了,大概也会喜欢这家小龙虾的味道。
同尘尘哼了一声,「妈妈心情不好是因为谁呢?」
「……」
向总侥侥摸了摸鼻子,不敢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