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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阅居>我死后男主后悔了 > 第27章(第1页)

第27章(第1页)

颜暮初潦草翻过信纸,看到了她的高中毕业照。照片中的少女一脸蓬勃的朝气,在阳光下露出灿烂的笑来。蓝白校服的款式延续了十几年,和他高中时如出一辙。颜暮初的指尖顿住,无法控制的想:真像啊。

好像这麽多年来孤独的爱意终於有了一点停留之处,他几乎不作犹豫的决定要见洛朝笙。

真人远比照片更加让人震惊。

洛朝笙几乎就是年轻时的宁望舒,她们甚至有一双相似的潋滟凤眼。但洛朝笙又不一样,她的眼神青涩丶热烈,颜暮初的一生之中看到过很多这样的眼神,唯有洛朝笙让他动容。

「您说,我们在一起试试?」

十九岁这年,洛朝笙太过天真懵懂,分不清是爱慕或者感激,总之她心动得轰轰烈烈。

然後一份金丝雀的协议递了过来。

洛朝笙不懂得为何要以这样的方式在一起。

直到在蛛丝马迹的相处里知道了另一个人——宁望舒。

她是替身。

透过她思念别人又如何。颜先生身边没有其他人,洛朝笙得过且过,以为与他大抵也算恋人。

等到宁望舒回过头来,他却未曾犹豫,打开了金色的鸟笼。

他乾净利落得残忍,甚至要送她离开这座她长大於斯的国度。但被驯养的雀鸟已不能飞翔,她落入淤泥,最後凄然死去。

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三年。

「真坏啊。」朝笙感受到原身对颜暮初的感情,那是蓬勃而炙热的爱意。

少女洛朝笙从十九岁开始爱着颜暮初,爱他清峻冷冽的眉眼,爱他岁月沉淀後的从容,爱他救她於贫穷困苦,甚至爱他看向她时为了别人而动容的目光。

她细长的手指从颜暮初的下颚划去,抚过脖颈,停留在男人的喉结上,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的指尖摩挲,一双琉璃似的丹凤眼在微茫的灯光中暗了一瞬,却没有再说什麽。

小白莫名觉得有点冷飕飕的。它小心翼翼地问:「怎麽啦,朝朝?你讨厌他吗?」和许云暮毫不保留的爱意比起来,这个男人未免太过於薄情。它突然福至心灵,「是不是刚从上个世界过来没多久,攻略许云暮的影响还在啊?」

小白有点儿担心朝笙,因为许云暮和颜暮初在感情上截然相反。许云暮给了朝笙所有的偏爱,哪怕一开始对她疏远,也依然温和地纵容她。然而颜暮初冷淡又薄幸,仅仅只把洛朝笙当作一个纯粹的替身。

朝笙抿唇一笑:「怎麽可能。」

她将被子一卷,裹住了自己,於是颜暮初便整个人都露在了外面,夏季燥热的夜晚,房间里冷气开得很足,朝笙才不管他会不会感冒。

——她不太开心,尤其是在看到颜暮初脖子上那颗赤色的痣之後。

巧合吗?

颜暮初是冷醒的。

他被冷气吹得头疼,有些难耐的抚上额头。一睁眼,便看到身侧有一团白色的茧,女孩睡得正香,半张脸缩在雪白的被子里,露出的还带着点少女稚气的半张脸微红,像是因为被子卷得太严实有点被热到。

他又好气又好笑,又觉得这样的洛朝笙还带着点孩子气的可爱。

他抬手,揉了揉她微乱的头发。

被窝里的人睫毛轻颤,睁开了眼,有些愣愣地看着他,眼里还带着惺忪的睡意。

洛朝笙——或者说朝笙,坐了起来。她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带出点泪意:「颜先生,早上好。」明明是第一次和攻略目标说话,却喊得很自然。

她的确是个天生的好演员。

「早。」颜暮初抬手,将几缕不太听话的卷发拢到女孩的耳後。

朝笙屏着呼吸,似乎对於他的亲昵还有些不好意思。

但另一端,她对小白道:「查一下颜暮初的好感度。」

「好的。颜暮初当前好感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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