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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第1页)

庾清嘉笑道:「要别人不痛快,府上各种刑具都是全的。堂堂建德王,就是草菅几条人命,也并没有人敢说什麽。若是要我不痛快,大王要略费思量,怎麽着才能做得不明显,叫我吃暗亏,受暗痛。是也不是?」

皇甫道知上前掐住她的下巴,狞笑道:「清嘉,你可真懂我!」

庾清嘉冷冷笑道:「四年前的上巳节,钟山谷地,众家流觞曲水,褉饮谈宴,我自以为有知人之明,却不料把自己葬入火坑。郎君,你今日倒来问我?」

皇甫道知瞬间有动容之色,但旋即又道:「你难道竟是吃醋?!」

庾清嘉愈加笑得冷意横生:「郎君,分不清敌我,下不了好注,赌不到好大的江山。我阿父比你明白,那个赌棍杨寄,也比你明白。」

皇甫道知像挨了一闷棍般,愣了半天才追问道:「笑话了,那个百无一用的赌棍混混儿,尚不知朝廷里三省有谁,就比我明白?」

庾清嘉看了看皇甫道知,脸上瞬间有些鄙夷,转脸抚了抚自己的衣袖,又轻叹一声,才说:「白虎煞星入虎贲。不是为你用,就是为他人用。」

☆丶第49章虎贲营

建邺城作为大楚的都城,其建制分为三重,最外为城郭,其次为都城,中心风水宝地,就是被称为「台城」的宫城了。三重城垣环绕的建邺,自来是易守难攻的兵家宝地。

也是因此,大楚之前,天下三分,前朝便以建邺为都;而大楚建朝於乱世之中,先主亦是智勇双全的枭雄,初始把都城建於洛阳。但北地各族,遭逢了冰冻寒荒的年景,阴山以北水草枯零,牛羊冻馁无数。因而也逼出了他们的狼子野心。趁着大楚内里几个藩王互相争斗的机会,也南下骚扰。年年非大战,即小仗,打得大楚苦不堪言,先时还商议求和,後来觉得洛阳虽是好地方,却没有险峻的山水屏障,乾脆改都城为郡望,另行迁都於建邺了。

杨寄站在建邺宫城墙之下,台基高达四尺,上面夯土为墙,外面是青条石铺就,石缝间全是石灰灌浆。杨寄在石头城服役时见过这样的筑墙方式,深知其牢固,不由喟叹了几声,又慢慢绕到各座门下瞻仰了一番。

宫城方圆七八里,前朝後寝,带着一片背山环水的皇家园林。九座城门规制恢弘,门前守卫穿着整齐崭新,持着刀枪剑戟,雄赳赳气昂昂的。杨寄绕了半天,才到属於宫廷禁军的虎贲营报到。

虎贲营是中央宿卫军,一般都是皇帝亲自任命,可以直入宫禁,和各地都督所领的镇守军伍,以及临时招募的杂牌壮丁自然大不相同。

杨寄辗转了一圈,才找到虎贲校尉的所在,他天生一副好看的笑面孔,通报进去,立时就膝头着地,给校尉行了一个大大的礼。

虎贲校尉名叫曾伯言,拉着一张脸,皱着眉仔细打量了杨寄半天,才懒懒说:「我道这江陵的英雄该是什麽模样,谁想……」

杨寄笑嘻嘻道:「校尉心里头抬举小可,小的实在是名实不符,叫校尉笑话了。」

曾伯言哼了一声,道:「抬举你的可不是我!不过,既然到了我这里,你原来那些毛病可得都改一改,否则,禁军的法度最严,仅仅军棍就能要你的性命。可懂?」

杨寄见他似乎要起身,忙狗腿地上前为他捧盔,笑道:「懂!一百个懂!小的民间来的,不谙规矩,校尉只管教导,小的只管学习。若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校尉该打该罚,就跟师傅教训徒弟一般,小的只有愈加发奋的道理。」

曾伯言看他问一答十的机灵劲儿,倒也没那麽讨厌他,点点头说:「你的六品职衔留着,但如今改做虎贲营六品侍卫。先学习规矩,然後每日操练,然後值守宫城三昼三夜,再休息六日。薪俸钱粮,自有有司发给。去吧。」

「哎!」杨寄答应得极其响亮,给校尉曾伯言留下了良好的第一印象。

其实,和前往江陵时的艰苦比,虎贲营除了规矩重丶要求高之外,哪儿哪儿都很舒服。衣衫盔甲都是公中派给的,营房不大,却是单间,伙食也相当丰厚,此外还有薪俸领。每日除了操练武艺之外,六日值守宫城虽是辛苦,六日休息却也很是悠闲。

这日,又轮到他休息。杨寄实在百无聊赖,便去找新交的朋友吹牛皮。那些个在虎贲营已经混了好些年的老油条们,大多都有些关系背景,很有些进来锤炼两三年便要放外差的公子哥儿。这些人吹起水来,可以一天一夜都不带停,而且,越是宫闱秘事,越是会说得口沫横飞丶津津乐道。

「兄弟们。」其间年岁稍长的一个,跟曾伯言是堂房叔侄,名叫曾川,懂的事儿最多,「下面两个月,要辛苦了!朝堂里为陛下大婚的事,暗流涌动啊!其实呢,新皇后无非三个姓里挑:姓庾,姓桓,姓王。太原王氏式微,颍川庾和谯国桓都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不知道花落谁家!」

旁边有人瞪着眼睛问:「是啊?小皇帝这就大婚了?能人道不?」

大家捂嘴而笑,杨寄奇道:「怎麽,皇帝是天阉?不能人道?」

「瞎三话四!」曾川白了杨寄一眼,笑道,「仔细拿你阉了当黄门!小皇帝这才十岁,你十岁的时候,能和女郎人道?」

这下笑声变成了哄堂。杨寄挠挠头,他皮厚,也不怕自污,笑道:「不能,小雀雀那时还没长够呢。不过,我十岁时,就已经把娘子骗到手了。怎麽样,也不差吧?」

大家来了劲,问:「哦?十岁就骗到了娘子?你们家一定大富大贵吧?」

杨寄摆摆手说:「狗屁!能吃上饭就不错了,梦里都不知道富贵该是啥样的!五岁阿父去了黄泉,十岁阿母到了地府,他们俩倒团聚去了,这世上孤零零丢下一个我,到处混吃混喝。我呢,那时住在舅舅家,舅舅是个赌棍,跟舅母三天一打丶五天一撕,舅母哭天抹泪回娘家,舅舅在赌场里吃便宜饭食,我呢,就到里坊里谁家门口坐下哭,哭到那家门开了,顺势蹭一顿饭。要不是阿父当年人缘还好,我大概也死哪个角落旮旯里了。」

他笑嘻嘻说,心里却酸浸浸的。里坊里大多也是蓬门小户,日日吃乾饭都嫌奢侈的。唯有条件好些的是沈屠户家,他五大三粗有力气,杀完猪家里有常常有猪下水,所以他们家的肉香味总是最吸引杨寄的涎水,他蹲在沈屠户家门口的时候也最多。

他哭起来七分真情,三分假意——父母早早离世,做孩子的没有不伤心的;但是,伤心又不管饭,想在这世道活下去,还得自己挺腰子找活路。往往哭个一刻钟,沈以良便来开门了,摸着杨寄的顶心头发叹声气:「唉,杨功曹是个好人,青黄不接时常见他接济乡里。可怎麽好人不长久呢?」说完,把杨寄邀进家里吃饭,热汤热饭,还时常有肉,小杨寄吃得唏哩呼噜,大快朵颐。

跟那些把他当叫花子,拿碗剩饭打发他的人家比,真是厚道极了!

他也是这样,和沈沅混熟的。市井人家没大户人家那麽多避讳,因为俩小的曾经有那麽一次头并头的玩笑场景,所以,见到杨寄带着小他两岁的沈沅一起蹲地里捉小虫,街坊都笑他们是小两口。杨寄图着下回饿了还要来蹭饭,对沈沅那是无微不至,对她的坏脾气更是绝对包容。<="<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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