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的沙漠之鹰赫然成为了给自已最大安全感的存在。
望着危机四伏的百断山脉。
“哼!百断山脉,你杨可儿来了。”
一进去,杨可儿就开始了探索之旅。
不一会儿,就发现了动物的踪迹。
这是?
地上的脚印不大不小,仔细一看。
握草,这是狼的脚印。
杨可儿脑海中一阵回想,不一会儿就知道了这是名字叫做风狼的凶兽。
书上说,风狼是群居动物,生性凶狠,以速度快为名,所以称之为风狼。
群居动物可不好搞啊。
这是杨可儿此时心中的想法。
但前世的理论一下勾起了她的兴趣。
一般狼都会有狼王,咱要是将狼王斩杀,那其它狼瞬间就群狼无首。
那后面,剩余的狼不就成了我的囊中之物了嘛,嘿嘿嘿。
“好家伙,你真是什么地方都离开不了利益啊。”
那肯定啊,唯利是图是咱大好青年的生活源泉啊。
随后,杨可儿跟着风狼留下的脚印,慢慢的前进着。
“嗷呜!”
听到狼啸之声,杨可儿立马停下来自已的脚步。
选择在一旁的草丛之中隐匿住自已的身体。
而在此之前,她早就用一旁植被的汁液,掩盖住了自已的气味。
没办法,狼这种动物,嗅觉异常灵敏,要是自已做了这么久的储备工作,目标还跑掉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杨可儿虽然在草丛之中,但这也不妨碍她寻找狼王的踪迹,虽说书上面没有讲如何寻找。
可她会啊,咱现代大好青年的电视上总会看到。
狼王可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只需要看着它们各种活动就知道。
来了来了。
杨可儿终于是等到她的机会。
此时外出的风狼拖着一头猎物回到了它们自已的领地。
一般来说,狼王会先吃猎物,因为作为狼王,必须领导好众狼活下去,而且还要负责族群的安全,它吃猎物肯定是排在第一位。
片刻之后。
一头风狼从它们的领地内走了出来。
那走动的样子,不似普通风狼那样,更具有一丝威严的气息。
嘿嘿,就是你啦。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你捕猎它,我捕猎你,咱都是秉承着丛林法则,怨不得谁。
杨可儿拿出了沙漠之鹰,对准了狼王的脑袋,准备一击必杀。
放心吧,我会让你走的很轻松的。
“轰!”
一声巨响过后,不出所料,狼王身首异处。
其它的风狼群狼无首,四处逃窜起来。
而杨可儿这时就要赶在它们选出最新的狼王的时候,获得自身更大的利益了。
我的,我的,你们都是我的,别跑啊,快到碗里来。
手里的沙漠之鹰不断扣动扳机,没子弹了再次压好子弹,继续射击。
没办法,风狼的速度太快了,只能用沙漠之鹰击杀。
经过一系列单方面的屠杀。
此时杨可儿已经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回报。
嘿嘿,这么多的风狼,我要是拖出去卖的话应该能卖不少灵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