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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百断山脉持枪萝莉(第2页)

手中的沙漠之鹰赫然成为了给自已最大安全感的存在。

望着危机四伏的百断山脉。

“哼!百断山脉,你杨可儿来了。”

一进去,杨可儿就开始了探索之旅。

不一会儿,就发现了动物的踪迹。

这是?

地上的脚印不大不小,仔细一看。

握草,这是狼的脚印。

杨可儿脑海中一阵回想,不一会儿就知道了这是名字叫做风狼的凶兽。

书上说,风狼是群居动物,生性凶狠,以速度快为名,所以称之为风狼。

群居动物可不好搞啊。

这是杨可儿此时心中的想法。

但前世的理论一下勾起了她的兴趣。

一般狼都会有狼王,咱要是将狼王斩杀,那其它狼瞬间就群狼无首。

那后面,剩余的狼不就成了我的囊中之物了嘛,嘿嘿嘿。

“好家伙,你真是什么地方都离开不了利益啊。”

那肯定啊,唯利是图是咱大好青年的生活源泉啊。

随后,杨可儿跟着风狼留下的脚印,慢慢的前进着。

“嗷呜!”

听到狼啸之声,杨可儿立马停下来自已的脚步。

选择在一旁的草丛之中隐匿住自已的身体。

而在此之前,她早就用一旁植被的汁液,掩盖住了自已的气味。

没办法,狼这种动物,嗅觉异常灵敏,要是自已做了这么久的储备工作,目标还跑掉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杨可儿虽然在草丛之中,但这也不妨碍她寻找狼王的踪迹,虽说书上面没有讲如何寻找。

可她会啊,咱现代大好青年的电视上总会看到。

狼王可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只需要看着它们各种活动就知道。

来了来了。

杨可儿终于是等到她的机会。

此时外出的风狼拖着一头猎物回到了它们自已的领地。

一般来说,狼王会先吃猎物,因为作为狼王,必须领导好众狼活下去,而且还要负责族群的安全,它吃猎物肯定是排在第一位。

片刻之后。

一头风狼从它们的领地内走了出来。

那走动的样子,不似普通风狼那样,更具有一丝威严的气息。

嘿嘿,就是你啦。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你捕猎它,我捕猎你,咱都是秉承着丛林法则,怨不得谁。

杨可儿拿出了沙漠之鹰,对准了狼王的脑袋,准备一击必杀。

放心吧,我会让你走的很轻松的。

“轰!”

一声巨响过后,不出所料,狼王身首异处。

其它的风狼群狼无首,四处逃窜起来。

而杨可儿这时就要赶在它们选出最新的狼王的时候,获得自身更大的利益了。

我的,我的,你们都是我的,别跑啊,快到碗里来。

手里的沙漠之鹰不断扣动扳机,没子弹了再次压好子弹,继续射击。

没办法,风狼的速度太快了,只能用沙漠之鹰击杀。

经过一系列单方面的屠杀。

此时杨可儿已经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回报。

嘿嘿,这么多的风狼,我要是拖出去卖的话应该能卖不少灵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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