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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第1页)

連襯衫紐扣都要斟酌是解開一顆還是兩顆。

鄭知夏看向落地鏡中捯飭得利落乾淨的自己,沒忍住笑出聲。

林霽一定會嘲笑他隆重得好似要去參加婚禮。

但他還是這樣出了門,路過街口時鄭知夏下車走進花店,老闆娘坐在櫃檯後看老港片,纏綿悱惻的配音混雜著揩鼻涕的聲音。

「您好,」鄭知夏在不遠不近的地方停下,「我想買一束花。」

頭髮亂糟糟的女人從平板後探出頭,看清鄭知夏的那張臉時迅把翹在椅子上大叉開的腿放下了,她抿了抿唇,招呼的笑容熱切而柔和。

「要買什麼花?玫瑰?百合?還是鬱金香?還是用現金折的花?我這兒都有的。」

鄭知夏卻搖了搖頭,指向腳邊大紅色的舊水桶。

「我要繡球,不用很多,幾枝就好。」

歡迎許久未見的老朋友而已,用不著太隆重。

他捧著那小小一紮的繡球出了門,舊報紙的鉛字落在指紋下,鄭知夏低頭瞄了眼,很快地在腦中找出了那個單詞的意思。

——「apricity」,冬日暖陽。

一個很林霽的詞。

這讓他不由抬頭看了眼落拓的天光,淺金色的雲層半遮半掩地藏在高樓之後,屬於夏天的熱度洶湧地奔來,是個很適合久別重逢的天氣,連報紙上的單詞都有一種宿命式的恰如其分。

宿命意味著不管分隔了多久,鄭知夏總能再見到林霽。

鄭知夏帶著那束繡球在機場等了一整個下午,繡球花上被精細地灑了些水,在陽光下顯得清麗而惹人注目,他在時間跳動到四點時走出咖啡店,剩了大半的冰拿鐵被扔進垃圾桶,他將捧花妥帖地護在臂彎中,穿過人群站在了出口的最前方。

林霽拖著箱子出來時就看見鄭知夏站在最顯眼的地方,像是心不在焉的樣子抱著手臂,他的視線四處游移,又很快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這一瞬間,那張原本顯得淡漠而無的臉陡然鮮活了起來,鄭知夏張了張嘴,似乎是對他說了些什麼,可惜離得太遠,林霽並不能知曉那是什麼。

但他認為是一聲「哥」。

於是他也微笑起來,微微上挑的眼睛半彎著,對鄭知夏揮了揮手,於是那個年輕男孩很快地撥開人群朝他走來,林霽在嘈雜的人群里聞見了香根草溫暖乾燥的氣息。

鄭知夏站在林霽面前,一隻手背在身後,微微仰著頭看向許久未見的故人,一時間居然不知道該開口說哪一句寒暄。

現在的林霽有點陌生,樣貌還是曾經的模樣,端方溫潤,穿著很合身的西裝,淺棕色領帶打得齊整,袖口的藍寶石熠熠生輝,是成熟且穩重的大人模樣,和鄭知夏記憶里穿著白T恤和牛仔褲的那個好友兼鄰居哥哥相差甚遠,於是連雀躍都有些生疏,仿佛被放養多年的小狗終於再一次見到了主人。

直到林霽的喉嚨間滾出一聲低低的笑,他才終於有了點真切感。

「鄭知夏,你該不會是認不出我了吧?」

堵在舌根的開場白終於鑽了出來,鄭知夏也對他笑,圓潤的眼和嘴唇一併彎著,是乖順且懂事的模樣。

「我怎麼會認不出?歡迎回來。」

他頓了頓,才很輕地笑了聲:「我還擔心你認不出我呢。」

林霽就無奈地嘆了口氣,神情也是鄭知夏所熟悉的,說:「認不出誰都不會認不到你吧,我們是多好的關係?就算十年不回來,我也能一眼就把你從人群里找出來。」

這麼說話的林霽倒是讓鄭知夏少了許多的生疏,可他依然有些無措的侷促,那隻藏在背後的手終於伸到林霽面前,白繡球正漂漂亮亮地躺在舊報紙間。

鄭知夏對他眨了眨眼,有些俏皮:「給你的見面禮。」

跟歡迎姑娘似的,林霽接過捧花,禮貌地點頭讚美:「我很喜歡。」

接著頓了頓,才笑著問:「不會是女朋友出的主意吧?」

「怎麼會,」鄭知夏的語氣有玩笑得些誇張,「我這些年連姑娘的手都沒摸過。」

於是林霽就用奇且輕鬆的眼神打量他,調侃地笑:「不會吧?知夏不是一直都很受女孩子歡迎嗎?」

「受歡迎和談女朋友是兩回事,我又不喜歡她們。」

鄭知夏撇撇嘴,對這句話表達了自己的嫌棄,而後熟稔地走到林霽身側,抬手搭上男人的肩。

「走吧,我們到車上再繼續聊。」

「好。」

林霽也抬手拍了拍他的脊背,親熱得恰到好處,是一位多年未見的合格老友。

鄭知夏垂下眼,又很快地抬起頭微笑,林霽任由他搭著自己的肩,又笑著問:「那你這幾年都在忙什麼?」

「上學啊。」

鄭知夏說得理直氣壯,掰著手指一樁樁地跟他數:「要上專業課,還要參加學生會活動,假期要被我爸帶去公司當免費勞工……我很忙的。」

林霽微笑著,表情有些縱容:「那休息的時候呢?」

「這個嘛——」

鄭知夏故意拖長尾音,用亮晶晶的,如小狗一般的眼睛和他對視著。

「休息的時候,我都在想哥你什麼時候才會回來啊。」

作者有話說:

鄭知夏:沒關係的,林霽只是太久沒見我了,生疏一點很正常,努力貼貼!(耶耶傻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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