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和电脑同时亮了起来,沈政宁低头解锁,屏幕还停留在他和庄明的聊天页面上。
为了证明所言非虚,庄明了张新的照片,雪白的萨摩耶鼻尖顶着明黄落叶,由于湿度太大,毛没有以往那么蓬松,两只前爪踩的到处都是泥,却依然朝着镜头露出比晴日还要明亮的微笑。
沈政宁忽然想到一个被他忽略了的问题:庄明有叶桐生的微信吗?
以他对叶桐生过去的了解,他会怎么看待叶桐生最后一条朋友圈?
他目光短暂地停驻在照片中捧起萨摩耶脑袋的那只手上,先前由于衣袖和手表的遮挡,他一直没注意过庄明的手腕、。此刻因为动作的缘故,宽松柔软的卫衣袖口滑落少许,露出不常见光的手腕内侧,苍白的皮肤上筋骨凸起,其上横亘着一道两端浅、中间深的暗淡疤痕。
他想了片刻,回复道:后悔了,我不该来上班,应该留下来玩狗的。
第13章公园
si1ver吃掉了沈政宁上贡给它的小零食,与这个每天清晨都要停下来摸它五分钟的人类建立了初步友谊,并主动伸出爪子跟他握了握手,那意思是如果可以的话请再来一块。
沈政宁趁机揉它的脑袋,把两只软软弹弹的耳朵揉得趴下去又支棱起来,真诚地夸赞它:“si1ver,你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狗。”
庄明戴着帽子和墨镜,浅灰色长风衣,像个刚从地下挖出来的千年吸血鬼,与周围和乐融融的气氛格格不入,冷淡地偏过头去打了个呵欠,凉嗖嗖地道:“2o公斤的‘小’狗。”
沈政宁捂住萨摩耶的耳朵,不让它听见刻薄人类的阴阳怪气:“你半夜做贼去了,困成这样?”
庄明若无其事:“没睡好。”
沈政宁挑了下眉梢:“但你好像每天早晨都这么困。”
庄明:“那你还问。”
不讲理就是他们这个品种的天性,沈政宁每次都在心中如此自我开解,反正他也不是出来和庄明玩的。秋末的天气凉爽晴朗,阳光明媚得晃眼,落在白毛小狗身上像镀了一层金,每个路过的游客都会情不自禁被它分走一刹心神,偶尔会有人主动上前问可不可以摸,庄明站在旁边魂游天外,冷艳高贵完全不搭理人,沈政宁只好代行主人职责,一边帮忙捏住狗狗嘴筒子,一边得体地应对来自四面八方的夸奖和称赞。
上次他说有空把萨摩耶领出来给他玩玩,还以为庄明会找个周末清晨遛狗时段顺便让他过把瘾,没想到对方特意消息约他周末去新柳公园。
这种稍显正式的邀约对他们现在的熟悉程度来说似乎有点为时过早,但关系就是处出来的,在沈政宁帮他分担了大部分社交之后,庄明也终于从睡眠不足的低血压状态里缓和过来。他站在几步开外的树荫下,看着在小女孩面前半蹲下身的一人一狗编着辫的小女孩笑得像天使,雪团似的萨摩耶温顺地任由她抚摸,以及保持着半跪姿势、沉静安定犹如守护骑士的清俊男人,银杏叶在他们身边簌簌地飘落,那场面有种难以言喻的、让人心软的温柔可爱。
庄明把手伸进风衣口袋,摸出了一本巴掌大的手账本,他没有再抬眼看向描绘对象,下笔却毫无滞涩,几乎不加思索就一气呵成,旋即走向阳光下的三人组,取下了活页纸张,将那幅素描画递向小女孩。
小女孩迟疑地仰头看向对她而言高得像树一样、几乎遮住了大半张脸的怪人,非但没敢伸手接,甚至惊恐地后退了一步。沈政宁见状,低低笑了一声,回身半是征求地瞥了庄明一眼,小心地避开他的手指接过纸页,把画面亮给小女孩看:“这个叔叔想送给你一幅画,谢谢你喜欢他的狗狗。”
“哇!”小女孩惊呼,大眼睛和萨摩耶一样又黑又亮,“这是我吗?”
庄明惜字如金地“嗯”了一声。
“桃桃!”
远处的呼唤和西风一起吹过耳稍,名叫桃桃的小女孩利索地回头,朝小路另一头匆匆走来的女人招手:“妈妈!妈妈快来看狗狗!还有叔叔给我画的画!”
“噗。”不知道这句话戳到了沈政宁哪个笑点,他呼噜了一把萨摩耶的狗头,意有所指地小声说,“si1ver果然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狗。”
庄明:“……”
“一眼没看住你就跑没影了!”女人匆匆走过来,手里还举着冒热气的烤肠,克制地低声轻斥,“不是说好了在旁边乖乖等妈妈吗?为什么自己偷偷跑了?”
“妈妈你看!”桃桃扑上去献宝,“这是我和狗狗的画!”
烤肠极具侵略性的香气飘散开来,si1ver一蹬腿从蹲姿变站姿,蠢蠢欲动地耸动鼻尖。沈政宁眼疾手快拉住了狗绳,对面的女士大概是被吓了一跳,顺手把桃桃揽到了自己身后,客气而不失警惕地朝沈政宁道谢:“小孩子冒冒失失的,打扰你们了,谢谢你们陪她玩。”
在她走过来站住的那一刻,庄明就不着痕迹地往沈政宁身后闪了闪身。沈政宁余光瞥见他的动作,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内向作,但又不能像东亚家长一样当场把人揪出来按头跟对面问好,只得挺身而出,替这对靠不住的主宠撑起了场面:“不会,您女儿很可爱,狗狗也很喜欢她。”
自带安定气质的沈政宁显然比庄明更有亲和力,桃桃妈妈在他温和的视线里缓缓放平了警惕的尖刺,朝他很轻微地笑了笑:“谢谢。”又低头轻声催促女儿,“桃桃,跟哥哥说再见。”
桃桃大声地:“哥哥再见!叔叔再见!狗狗拜拜!”
沈政宁强忍着笑意弯腰对她挥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