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国有位名医,名唤华佗的,最擅开颅,可惜被一位多疑的权臣杀害,所著医书尽毁,那权臣也死于头疼,想必贵国医术,与华佗神医异曲同工,小妇人自是信得的。”吴怡说道。
“你丈夫伤很重,能不能醒要看上帝的旨意了。”
“我们这儿不信上帝,我们信玉皇大帝和观音菩萨,我信他们都不会让他死。”吴怡甚至带着一丝微笑。
就在她守着沈思齐,吴雅守着铁勇男,肖远航接替了雷定豫带着能动的将领继续守城,曹淳快马回京奏报的时候,京里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
俗称大王爷的永郡王——反了!
庆林城之乱传回京里的度极快,所有人都以为太子已经死在了庆林城,洪宣帝震怒又绝望,派人去抓永郡王,被忽出其来的风波永郡王却早有准备,杀了传旨太监,鼓动城外绿林营造反。
曹淳在城外正好遇上叛军,只好躲在民居,穿了百姓的衣裳,偷偷找了个空子混进城中。
摸进了冯府,在冯侯爷的带领下由秘道进宫,洪宣帝这才知道太子无恙。
沈思齐醒来的那天,京里面又有信传来,永郡王之乱已经被平息,京城开始了血雨腥风式的大清洗。
吴怡喂沈思齐喝着药,沈思齐半闭着眼睛靠在床头,“曹淳比我强。”
“你比曹淳强太多了。”
“他如今风头正健,我却是流放的病夫,他怎么能比我强?”
“他如今杀人杀得痛快,只怕……”吴怡几乎是冷笑了,曹淳归根结底太激进太自以为是了——
她没有想到的是,在京里同样有一个人跟曹淳说着类似的话,恪王爷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打骂一位姓曹的御史,结果害得曹御史气愤而死的事,一直到曹淳手捧圣旨,身后跟着捧着白绫与毒酒的太监出现在他的面前。
洪宣帝在永郡王的结盟名单的第一行看见恪王的名字时,似乎一切都有了解释,不是他的儿子不好,更不是他不会教儿子,是有恪王这个不甘心大位落入他手的前太子之子在从中捣鬼,为的就是他们父子失和,他好从中渔利。
接着又在恪王的书房暗阁里搜出龙袍与御玺,恪王更是百口莫辩。
“曹淳,是你栽赃给我的吧。”恪王接了圣旨,手里拿着毒酒,像是在品评一杯名酒一般,一撩衣服,坐到了自己的紫檀木椅子上。
“是。”曹淳点了点头,他这些年的努力,甚至出卖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为了今天,他并不避讳在恪王跟前说出自己的计划,“凤仙君还记得你从秘道带他去书房嬉乐时是怎么走的。”
“可是他——”恪王有些微讶,又很快收敛了起来,“我知道了,凤什是你的人。”凤什正是他的新宠,也只有他有机会从卧室的秘道进入书房的暗室。
“永郡王已经是穷途末路,我跟他说只要把你的名字填上去,至少能保他不死时,他信了。”
“你倒不是瞎说的,我那位堂弟是为慈父。”恪王说道,“可惜皇后却不是一位慈母。”
“这事儿我们先不告诉他。”曹淳笑了,他现在出奇的放松,好像是这一生的包袱都被甩脱了一样。
“曹淳,看在你这人确实有本事,我确实当年有点对不起曹御史的份上,我最后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飞鸟尽良弓藏。”恪王说道,“你为了太子除掉了那么多的权贵,得罪了那么多的世家,又因为永王谋反案得罪了宗室,当今圣上一定不会杀你,他留着你有大用处,你想想太子若是有朝一日登基,第一个杀掉权奸酷吏曹淳,该让多少人拍手称快,多少人一夜归心——”
曹淳有些愣,没人跟他讲过这些,他没想到他这辈子听到的最重要的一段话,是来自仇人恪王。
“你以为你是冯家的女婿就能保住你吗?沈见贤还是冯家的嫡长女婿呢,你是姓曹的,你不姓冯!冯家嫡支忍你这么久,忍冯五这么久,你以为是真的怕了你们吗?”
曹淳低下了头。
“开国八大侯,冯家愚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敢示愚于天下,二是因为他们能忍别人说他们愚;沈家拙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懂站队,二是因为他们懂示弱;肖家功高而不倒,是因为他们只懂尽忠;萧家人丁单薄而不倒,是因为他们懂收敛;雷家平平而不倒,是因为雷家听话;明家不倒是因为他们懂退步。闵家倒是因为他们贪,欧阳家倒是因为他们忘本。”开国八大侯,能一直存活到现在的,哪一家是好惹的?可笑曹淳以为自己能将世家玩弄于鼓掌而不付出代价——
“好了,就说这么多了,给我收尸的人也快到了。”恪王一仰头,将毒酒尽饮,“别人说这酒好喝,原来真难喝……”他随手扔了酒杯,“吴胜衣,你来不来,你到底来不来……你不来我真的要被野狗吃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曹淳没有心思再听他说话,带着人转身离开,在他走后,收尸的人果然来了。
最后替恪王收敛尸骨的,是吴敏和杨锦屏。
“他躲了一辈子,自污了一辈子,最后还是没躲开。”杨锦屏说道。
“这世上的事啊,若是躲就能躲开的,也不会有这么多的纷争了。”吴敏说道。
“你们吴家如今权倾天下,你预备怎么办?”
“我?今天是二月二龙抬头,我明天下江南,正巧能赶上三月里春暖花开……”
“可惜我离不得京城,放不下戏楼和戏班子,否则就跟你走了。”杨锦屏说道。
“人生在世啊,有离不得、放不下、舍不得的东西,实在是三生有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