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褐色的門板厚實沉重,緩慢拉開,時間像被壓住了腳步,空蕩幽深的走廊將鐵鏈聲放大,法庭里太安靜,只剩目光審度的一雙雙眼睛,在這一刻全部望向門口。
被告人陳厲峰,寸頭高個兒,二十七八,右頸處的紋身被故意拉高衣領的運動衣擋住一半,一路被法警押解至法庭中央的被告席,面向審判席站立。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2o21年12月29日17時許,陳厲峰尾隨同村村民王濤至村東兩公里處松樹林內,向王濤借錢未果,遂起歹意,欲強行搶走王濤身上現金。
王濤當即用隨身攜帶的瑞士軍刀嚇唬陳厲峰,陳厲峰搶得瑞士軍刀,與王濤撕打,爭執中刺傷王濤,並用當場撿起的石塊擊打王濤頭部至其受傷倒地。
隨後,陳厲峰將王濤身上的現金5ooo元搶走,逃離現場。
當日下午18時許,王濤妻子盧靜在松樹林中發現了王濤屍體。
自案發現場提取的一枚腳印與陳厲峰家中提取的一雙43碼黑色運動鞋相符。
經縣公安局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王濤系顱腦損傷死亡。經市公安局鑑定中心鑑定,從陳厲峰家中提取的黑色羽絨服袖口處檢出被害人王濤的dna分型。
公訴人認為,陳厲峰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五)項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搶劫致人死亡,依法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被告人,」審判長看向陳厲峰,「對於起訴書中指控的事實,你是否有異議?」
「有。」陳厲峰抬頭迎上審判長的目光,「我不認可。」
「……你對哪一部分不認可?你具體說一下。」
「我沒搶過王濤的錢,也沒殺他,不知道他怎麼死的。」
被告人一口氣否認三連,直接推翻此前所有認罪供述,引得旁聽席上一片譁然。
「肅靜!」審判長大力敲擊法槌維持秩序,轉而看向出庭檢察員秦頌,「公訴人,你是否需要對被告人進行訊問?」
約兩個月前,陳厲峰臨時更換辯護人,又在辯護人姜郁會見後的第二天一改此前認罪態度,拒絕配合檢察院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強硬回絕公訴人誠意提出的十年量刑建議。
其後,秦頌因工作變動調至市檢察院,正式接手本案。
認識姜郁這麼多年,他太了解她激進大膽的辯護風格,對於她介入後引發的變故並不意外。
男人乾淨修長的指頭捏住話筒調整角度,傾身靠近,聲音低沉溫和:「需要訊問。」
審判長:「好。請發問。」
「謝謝審判長。」秦頌態度恭謹有禮,目光看向被告席時又蒙了層不容挑釁的莊重威嚴,「被告人陳厲峰,現在公訴人對你進行訊問,需要你向法庭如實陳述。你是否清楚?」
「知道了。」陳厲峰揚了揚下巴,「你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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