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娇的脸上的痘疮和脓水来看,她中毒的年限不短,而且这个药是慢性毒药,日日夜夜寒暑从不间断!。
那得是明娇很小的时候了,大概得在她母亲去世之后,不过时间太久远,明娇现在也没有办法预估准确的时间,不过和那继室王氏进门的那段时间差不离!
不过一个女童何其无辜!
明娇拿着帕子简单的擦了擦脸上的脓水和疮口,“红缨,我一会儿给你个方子,一会儿去给我买一些药来。”
“小姐”红缨有些为难,“小姐,咱们现在穷的连饭都快吃不起了,哪儿来的钱买药啊!”
明娇擦脸的动作一顿,她忘记原主到这里发热都没有人拿钱医治,更何况是买药。
明娇自嘲一笑,拿出胸口前的琉璃玉:“把这个拿去当了吧。”
“小姐,万万不可,这琉璃玉可是你母亲留给你的唯一遗物啊!”红缨吓得都跪在地下向明娇磕起了头。
“命都没有了,这死物留着有何用处!”明娇眼中皆是恨意。
红缨在一旁满是惊惧的低下了头。
从前小姐虽然喜怒无常,但是也没有外界传言那种虐待奴仆,相反,本质上是心地善良,要不然也不会看他可怜给她一碗饭吃了。
但是现在
哎,终究是发现了自己的处境了吧!不论小姐变成什么样子,她都会用生命去追随她!
红缨拿着琉璃玉,换来了珍贵的药材和食物。
明娇每天泡在她自己炮制的药浴之中,大口大口地喝着那些难以下咽的汤药。
她要活着!
一个月后
坊间传出了一个传言:姜家大小姐外出游玩,幸得遇到蝴蝶神医,不光烂疮全部好的完全,而且脸上更是生出了像蝴蝶一般的印记,成为那位神医的关门弟子!
百姓们议论纷纷,
明娇端坐在车上,撩开帘子,便看到一辆马车上,也端坐着一个穿着墨色长袍,有一张甚至要比那长安街上那花魁还漂亮的脸,但是却散发出一种冷冽的气质,不苟言笑。
要是有人知道明娇将这为“恶名在外”的永昌王与那花魁相比,肯定觉得明娇是嫌自己的命太好了一些,不想活命了!
明娇心一颤,便不敢在看。
放下轿帘,准备迎接那些姜府的那群牛鬼蛇神!
明娇闭目养神,因为王氏的缘故,明娇被养成了好吃好喝,而且不求上进蠢的样子,回想起在姜府下人的样子,眼中哪有对主人的敬畏之心,大多数都是想要看明娇出丑、倒霉的样子。
明娇小的时候,王氏刚刚进门,那时候明娇还小,对这个新来的母亲相当害怕,但是王氏却是在明娇出错的时候处处袒护她,也不告诉父亲,让父亲责骂她,想要什么吃的喝的用的都往她那里送,就算是不去念闺学也无关紧要。
甚至在她生病的时候衣不解带的照顾她,只有先帮明娇先尝了汤药,才会给明娇喝,只是有一种汤药王氏从来都不喝,那就是明娇的补药。
以前明娇还问过:“母亲为何不喝我的补药?”
“那是因为想要让你快快好起来呀,母亲喝了你的补药,你就好的慢了。”王氏慈爱的笑意却不达眼底,明娇当时很开心,把自己的一颗心,完完全全向王氏敞开了。
当时明娇对她相当感激,慢慢的也在心中彻底接受了这个母亲。
现在想来,真是一种不入流的捧杀。
不过一个千金小姐居然连几个大字都不认识,而且也无人教她闺阁礼仪,难怪被人嗤笑。
“小姐,小姐。”红缨在一旁轻声唤着明娇。
明娇的思绪一下子拉了回来,脸上流露出淡淡的笑容,配上右眼角的蝴蝶,一下子生动又明丽,“何事?”
“小姐,我们到了,该下车了。”红缨看上去很开心,她觉得明娇终于有出头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