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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頁(第1页)

「只因我看那老鴇的反應,談少爺分明是常客。」安市非常篤定地道。

「自是常客,談錦常年混跡妓院賭場。」這在花溪城幾乎是人盡皆知的,只是安市自來到花溪城後,便日日困於談府,又被安排做最苦最累的雜役,忙於生計,才不了解這些。

少年張大了嘴,又道:「所以那晚談少爺拘謹的模樣全是裝的嗎?」齊元清沒答話,他不在場,又怎麼知道談錦是不是裝的。即便在場,他恐怕也無法分辨。

難道談少爺是為了討自家公子歡心才會裝成在他面前裝出一副拘謹模樣以示清白?那日談少爺抱著公子去看大夫,連自己身上的傷也不顧,只讓大夫先給公子診治,定然是已經愛慘了自家公子。他抬眼看著青年雖在病中卻仍就昳麗動人的眉眼,覺得談錦若是愛上自家公子也不是什麼稀奇事。從前像是中邪一般苛待自家公子才叫不正常呢!

安市越想越覺得有道理,又想到方才看見談錦和那小館中的相公走在一起,又有些擔憂,趕忙開口道:「公子,談少爺剛剛前腳從您屋裡出去,後腳就和小館裡的相公勾搭上了。您可得努把力,讓談少爺把心放在您一個人身上。」安市心思單純,只覺得畢竟如今自家公子是談少爺的夫郎,若是談少爺變好了,公子該和他重修舊好才是。

「……我努力?」這是齊元清從未料想的方向,他從前想的都是如何逃離談錦。而事到如今,他有點相信,自己無需逃離,談錦自會放他離開。可努力留住談錦……的心?

「我從不想困於深閨。」齊元清不欲過多解釋,「我會離開——」

門在此時被敲響了,齊元清差點咬了舌頭,他竟破天荒地有些做賊心虛的感覺,眼見著安市開了門,門外正是他們方才話里話外談論了無數遍的對象,那沒來由的心虛感覺便更甚。

談錦進屋先嗅了嗅,沒什麼刺鼻氣味,他叮囑店家用的是銀炭,看來並沒有偷工減料。他將手中的紙包放在桌上,「這是飴糖,方才在集市上瞧見的,裡頭添了梨汁,應該是你沒嘗過的味道。還有這個——」他自懷中掏出一個齊元清十分眼熟的青玉罐。

「一日兩次,抹身上的傷口。」

他竟然知道自己身上的紋身?齊元清也不知是氣得還是羞得,連垂下的眼皮都泛起瑰色,偏過頭不答也不看。

待談錦走近將東西放在他手邊,齊元清便又聞見了他身上的脂粉氣,不同於落水那日聞見的陌生氣味,這次身上沾的氣味更淡,是熟悉的味道。

「談少爺實在是太濫情了。」安市的話在齊元清耳邊迴響。

「傷口沾了水,更要仔細護理才是。」談錦眼觀鼻,鼻觀心。自從知道青年身上的紋身,他總忍不住想像那紋身的模樣,卻又覺得褻瀆。依青年的性子,恐怕還要因這紋身覺得恥辱。

「你別想太多。」談錦絞盡腦汁寬慰,第一次覺得自己笨嘴拙舌,「好好抹藥。」而後他又將安市喊去門外,絮絮叨叨地叮囑了片刻。

安市進來,見青年望著自己,便道:「談少爺今日就要回花溪城了,他叮囑我在此地好好照顧您,等您身體好些了我們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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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元清:談錦被人下降頭了,竟然對我好。

安市:談少爺從前肯定是中邪了,竟然苛待我家貌美如花人見人愛的公子。

安市是齊元清從相府帶來的陪嫁哥兒,一到談家就被原主遣去干下等雜役的活,然後齊元清又是個報喜不報憂的性子,所以安市對齊元清從前吃的苦受的傷其實並沒有太具體直接的了解,也因此他比齊元清更早能接受談錦改變的事實。

文案說大狗狗攻,是指談錦在感情上真正動情時是大狗狗。但是在日常待人接物方面,我很想把他描寫成一個精明圓滑的心思縝密的商人角色。

第16章

正值中秋佳節,談氏酒莊推出了幾種款式的月餅,即便是在宮中,殷聲也從未見過這個款式,是以一大早又過來看看有沒有什麼口味。他昨日發現若是不坐在雅間中,便能聽見說書先生的故事,那故事也是他從未聽過的類型,竟坐著聽了半日。

今日他剛坐下,便看見之前見過的錦衣男子從外邊走進來,正是這兒的老闆談錦。他趕忙起身朝著談錦揮手。

談錦剛問完丁四這幾日自己不在時酒樓的狀況,丁四便將原主大伯談豐近幾日總在店外徘徊還企圖鬧事的事兒說了。原主大伯無勇無謀,談錦並沒放在心上,囑咐丁四些旁的事,抬頭便看見那日的貴客正坐在不遠處朝自己招手。大廳人多眼雜,對方的身份可不適合拋頭露面,「怎麼沒給他安排在雅間?」

「這位公子自己要坐在大廳,是要聽說書先生的故事呢。」

「原來如此。」談錦笑著走過去,「這位公子,有何吩咐。」

「叫我殷聲就好。」少年示意他坐下,又道:「這些日子,我已經打聽清楚了。」少年抬了抬下巴,有些得意,「聽說你夫郎身體不大好,這樣吧,你若是答應和我回去做私廚,我就讓全天下最好的大夫來給你夫郎看病。」是幾頓吃得著還是頓頓吃得著,殷聲當然選頓頓吃得著。他已經去看了這兒的廚子們,就談錦長得最好看,況且這兒的菜式皆是出於他手,把他帶回宮,便能有吃不完的奇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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