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又出事了。
但他不怕。
跟着刘醒非出来做事,危险也许有,但肯定不大。因为真正有危险的时候,这位大哥是真上啊。
他不是拿自己当炮灰。
自然。
自己也要配合老大哥把事做好了。
在安娜,苏维娅,夏元仪几人中,就他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
是刘醒非要带上他。
所以他不能给刘醒非丢脸。
他很努力,在学习。
包括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他已然清楚,有时一些零毛细数的小事,撑在一起,就是你的重要性。
人们都不喜欢小事。
但小事也好,也是需要人去做的。
有一个能做好小事的人,其实就已经是一个团体离不开的人了。
倒是三个懒婆娘,对做饭没兴趣,只对刘醒非的离开在意。
其中。
安娜是想过去的。
但她的脚动了一下,始终没穿回到鞋子里。
她的鞋中仍然有一些潮气。
现在阳光正好,正要利用这机会好好晒一下。如果这时穿上鞋子跑出去,下山上她会体会到被脚汗浸湿透了的鞋有多难受人。
同样。
苏维娅也是如此。
两人都知道。
刘醒非是有事离开的。
却都不想动。
即便是夏元仪,也是看了两眼,就继续低下了头去。
因为。
她知道。
自己还太弱。
而不得不说的是,现在正是她实力突飞猛进的时候,所以她在抓紧一切时间,提升自己的实力。
刘醒非踩在一地的烂叶子上。
诡异的是,这些一碰就会碎掉的叶子始终好好的,自然也不可能出什么声音。
“你是要找你的人吗?不好意思,可能惊到了你,我主要是借她帮我带个路,如果可以,你现在就可以把她带走。”
这个过来的人,当然是巴恩斯。
喀巴山之王。
是这里一切诡异神秘的主人。
至少是名义上的。
它也许不能指挥得了这山上的诸多神秘。
但不管怎么说,大家还是比较给他面子的。
因为懂的都懂。
这一位,是还年轻,并且十分能打的一个血裔。
他的活跃期至少还有个几百年。
倘若不出意外。
这几百年里,都是他说话。
这还不给面子等什么呢。
巴恩斯看向了这个人。
它立刻感知到了,这人的实力。
此前,巴恩斯对自己十分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