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宇能顺利成长到三岁,真是不容易。
乔莎莎很快把姜宇的背包拿了回来。
她去除消毒液,给姜宇伤口消毒,随后又用纱布帮他缠住。
可伤口在脸上,乔莎莎只能把姜宇的整个头裹住。
姜宇感觉特别不舒服,于是刚才找了几个创可贴贴上。
“姜宇,我感觉你还是去医院吧,这样会有伤疤的。”
“无所谓,我就不是女孩子。”
姜宇满不在乎的说道。
他认为,男人伤疤就是最好的经历。
就像他看过的电视,那些之前包围自己家园的战士。
他们身上刀伤、枪伤,满是伤疤。
姜宇感觉他们特别的酷,那就是一种荣誉的象征。
同样,他认为自己脸上的伤疤,是他征服第一个野狼留下来,具有非常不一样的意义。
等到他回到灵州市龙栖湾小区,告诉自己小弟们自己伤疤的来历,他们绝对会崇拜不已。
然而乔莎莎作为你女孩子却不这样认为。
“姜宇,这伤疤可是在脸上。会影响形象的。到时你长大了,肯定没有女孩子嫁给你。”
“没有就没有呗。”
在姜宇看来,自己的一生就是要叱咤战场。
乔莎莎看着姜宇,一副若有所思。
过了片刻之后,她突然下定决心。
扬起小脸说道。
“姜宇,你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你到时真的没有人嫁给你,我……我嫁给。”
姜宇根本就不知道嫁人是什么意思,于是他满不在乎的说道。
“随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