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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2页)

定义①“用来隐匿命案存在的密室”。

定义②“偶然成立的密室”。

定义③“让死者看起来像是自杀的密室”。

定义④“为了制造密室而制造的密室”。

定义⑤“不可能犯罪的密室”。

定义⑥“其他的密室”。

对于推理小说读者来说,这样的分类还算是到位……只是也说不上有什么特别稀奇或令人耳目一新之处,然而的确是把密室种类整理得非常浅显易懂。尤其以现实性作为排序来定义,更简单明了。

只是,如果讨论到这里就结束,就只是推理讲座而已——问题在于这些密室的定义,究竟跟这次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排除定义①、定义③与定义④,就表示这次的密室是在定义②、定义⑤、定义⑥之中了。”

“我想其实也可以不用考虑定义⑥。‘其他的

密室’是指‘看一眼就知道是例外’的密室——也可说是‘异世界的密室’。而该说是幸也不幸,这次的密室并没有这么大的意外性。”

所谓“异世界的密室”又会是什么样的密室呢?虽然只能凭空想象,难道是用上魔法或咒语那样,充满了奇幻色彩的密室吗?如果是那样,这种密室就连圆饼图的百分之一也不到吧……只不过,在也可以说是某种奇幻物语的推理小说世界里,存在这样的密室或许也并不奇怪。

虽说读者会觉得不公平就是了……

“这么说,就是定义②或定义⑤的其中之一了吗?”

“如果假设刚好没人目击到凶手,就是定义②的密室了——可是这种推理没有继续追根究底的空间,而且就像我先前所说的,太凑巧了。”

“但定义⑤是‘不可能犯罪’哦?别说是凑巧,根本办不到吧……”

如果是有计划地制造密室,就表示凶手是刻意且有计划地避开店员的耳目、客人的耳目、监视器的镜头——诚然不可能犯罪。

不得不说,这种事谁也办不到。

“如果这么想是正中凶手的下怀呢?……反过来说,如此挖空心思的计划性犯罪,竟然被我们用‘凑巧’二字就带过去,说不定凶手心中也不太甘愿呢。”

“那么,就让我来献上推理吧。”今日子小姐说道。

对凶手来说,实在是多管闲事。

站在凶手的角度来看,又不是再三思

索密室定义之后才犯下凶行,不管是定义②还是定义⑤,只要罪行不露馅,就是最理想的定义吧。

“话说回来,远浅警部。我刚才给你的三个提示,你思考得怎么样了?如果不需要说明的话,我就省略喽。”

“啊,呃,我完全……我连提示1都似懂非懂……那是指‘完全没有店员目击到身为常客的被害人,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

“是的,完全正确,非常好。”

就算她这样赞美自己,远浅警部也高兴不起来——就觉得很奇怪,但是若问哪里奇怪,他又完全答不上来。

“你就别谦虚了。讲到这里都能明白,答案几乎就已经呼之欲出了——如果没有任何一个店员目击身为常客的屋根井小姐,就等于没有任何一个认得屋根井小姐的人看到她,只有对屋根井小姐不太熟悉的人目击到她——”

嗯?

才觉得是不是有点太跳跃性思考,但是在远浅警部插话之前,今日子小姐就开口了。

“——换句话说,所有看到她的人都不认识她。大家的证词只能够证明当时有个客人全身穿着‘Nashorn’的华丽衣裳,但无法证明那个客人就是屋根井小姐。”

“唉……可是监视器——”

拍到了——虽然是背影。

由于被害人戴着大大的平光眼镜,或许并不容易光从监视器画面确定拍到的真的是本人,所以警方才会试图整合所有人的证词,好做出

综合性的判断——难道这样还不能确定她是十一点来到店里的吗?

“因为顾客们的证词是以屋根井小姐穿的衣服来判断的——毕竟地点是服饰店,视线会落在同类——其他客人的服装上,也是很自然的事。”

“你……你是说她们认错人了吗?”

这么说来,的确曾经提过这样的假设。

被害人屋根井刺子会不会是被误认为别人而遭到错杀——虽然是没有根据的假设,该不会是瞎蒙就蒙对了吧?

“不,不是‘认错人’,我是指会不会根本是‘别的人’……现在警方是因为有很多人作证看到她走进店里的身影,所以才认为屋根井小姐那时候还活着,对吧?”

“对……咦?你的意思是说,屋根井小姐那时候其实早就死了吗?”

“你不觉得这样一切就很合情合理了吗?假设被害人在走进试衣间之前就已经遇害,会比假设她先进了试衣间才在里头遇害更说得过去些。”

愈来愈搞不懂了……

也就是说,被人目击前往试衣间的“屋根井刺子”和被人发现陈尸在试衣间的“屋根井刺子”并不是同一个人?但要是那样,被人目击的“屋根井刺子”后来又去了哪里?

“毕竟地点是在试衣间,爱换什么衣服都可以呢——由于目击者都只认衣服不认人。先换件衣服,再拿掉眼镜和假发,就能以他人之姿,堂堂正正地走出去——嗯,这时不该说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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